大家已经了解持久委托书的主要作用是授权代理人在委托人丧失行为能力时,做医疗决定和/或处理事务等,今天我们谈谈持久委托书和其他特定用途的委托书的区别。
特定用途的委托书有很多种类,例如委托他人办理买卖房地产手续的委托书。特定用途的委托书通常在签署后立即生效,限定有效期,可以选择覆盖(或不覆盖,但不常见)委托人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例如,由于工作原因单身父亲需要在中国长住二年,其未成年孩子在美国寄宿学校读书,父亲可以签署委托书,期限为二年,指定住在美国的朋友(代理人)负责处理孩子的健康、医疗、与学校联系等事务,并有权签署相关文件,二年期间,如果父亲不幸在中国重病,代理人的权限可以不受影响。
又例如,A女士欲出售在中国的一套房产,签署了授权书,委托B女士办理出售手续,手续正在进行中时,A女士丧失行为能力。A女士的持久委托书中指定的代理人是C女士。除非A女士的持久委托书中有特别的限制,通常C女士可以撤销对B女士的授权,要求B女士停止出售房产,或允许B女士继续并完成出售手续。
一些人签署过很多委托书,这时要确保持久委托书的指定和内容与其他委托书/授权书的内容一致、不会导致操作上的矛盾。例如,一个人(A先生)签署了银行提供的授权文件,授权另一个人(例如:配偶)可以从银行账户中提款;同时,A先生也签署了其丧失行为能力时生效的持久委托书,指定了代理人(例如:孩子),那么,配偶一直都可以从银行账户中提款;而当A先生丧失行为能力时,孩子也有权从银行账户中提款,这是A先生所希望的吗?所以,有必要查阅一些自己签署过的文件(包括在银行等机构存档的文件),确保文件内容的一致性。
大家要在身体、身心健康时,尽早备好持久委托书和其他必要的文件,持久委托书和下面提到的医疗预先指令都是对家庭成员的保护,是给他们/她们的礼物。
本公众号发布的文章的目的是让大家逐步、系统性地了解一些美国的遗嘱、信托、赠与和遗产税、传承规划等方面的基础概念。大家不一定立即签署文件、采取行动,但一定要开始思考,分析各种文件、方案对自己家庭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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