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持久委托书前,大家需要做出委托书何时生效的选择。持久委托书可以在签署后立即生效(即:委托人有行为能力时,代理人也有权代理),也可以在委托人被判定无行为能力后才生效(即:只有在委托人丧失行为能力后,代理人才有权代理)。
哪种生效方式较适合呢?通常要根据具体情况与顾问协商确定(所以,我一直强调,家庭财产继承和规划是一个你需要全面了解概念后取舍、做决定的过程,签署标准版本文件通常不是明智的做法,后面我介绍的其他概念会更加体现这一点)。
一、委托人被判定无行为能力后才生效的,委托人有行为能力时,只有委托人自己可以处理自己的事务。但负面影响是需要经过判断委托人丧失行为能力的程序。生活中,一些医生、医疗专业人员为了规避自身职业风险、而不太愿意明确做出一个人是否丧失行为能力的判断,如果代理人无法获得医生和医疗专业人员签字的文件,就无法激活授权书的效力,代理人无法行事,在紧急情况下可能误事。
二、立即生效的持久委托书可以省去判断委托人丧失行为能力的程序。但负面影响是在委托人有行为能力、不需要代理人帮着办事时,代理人也可以处理委托人的事务。这适合于委托人非常信任代理人的情况。当然,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修改持久委托书。
一个人可以有多份持久委托书,例如:健康持久委托书、财产持久委托书、仅适用于某一家特定银行的持久委托书。如果银行、证券机构要求使用它们的格式版本,签署了该等格式版本后,委托人通常还需要签署另外一份普遍适用的持久委托书,以用于银行、证券机构之外的其他用途。
如果委托人在多州居住、有财产,应当依据各州的法律在每个州都签署一份持久委托书。如果搬到另外一个州的,应当重新签署持久委托书。
由于一个人可以有多份持久委托书,这也增加了一些机构对持久委托书的不信托感(后面我会介绍机构通常较倾向于认可信托文件)。一些金融机构根据其内部管控政策,可能不接受二年(或三年)前签署的持久委托书。所以,定期审阅、修改或重新签署持久委托书是最佳实践。
如果大家有问题,可以微信联系(ID:Yup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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