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家庭(夫妻各自有之前婚姻的孩子们)常常遇到的问题是:夫妻都希望将自己的财产份额(遗产)留给生存配偶,待生存配偶过世后将遗产分配给两个家庭的孩子们;但又担心自己过世后生存配偶再婚被新的家庭要求修改遗嘱、或生存配偶丧失行为能力被自己的孩子们操纵修改遗嘱,导致第一个去世的配偶的孩子们拿不到遗产。
解决上述担心较稳妥的方案是生前赠与,但生前赠与涉及到剥离财产的所有权,赠品不能享受遗产自动升值、信托成本较高等缺点,并不适合所有家庭。
如果混合家庭夫妻都希望将自己的财产份额(遗产)留给生存配偶,待生存配偶过世后将遗产分配给两个家庭,可以采取的一个方案是夫妻在签署遗嘱的同时,签署一份不得修改遗嘱的合同。也就是说,夫妻各方不仅签署一份遗嘱,而且双方同时签署一份合同,合同中承诺在签署遗嘱之后的任何时候(包括第一个配偶去世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不能修改遗嘱(或不能修改遗嘱中的遗产分配条款)(“遗嘱 + 合同方案”)。
遗嘱适用遗嘱法。合同适用合同法。合同是具有约束力的,但是,合同的一方还是可以违约的。
遗嘱 + 合同方案的操作较为复杂、前期规划成本较高,夫妻各方都应该聘请各自的律师。其风险是任何一方有可能违约,不遵守合同,引起家庭成员之间的诉讼,仍会导致第一个去世的配偶的孩子们拿不到遗产。
在现实中,遗嘱 + 合同方案较少使用,一个原因是一些夫妻彼此信任,认为第一个配偶去世后,生存配偶不会单方面修改遗嘱;或即使生存配偶单方面修改遗嘱,第一个去世的配偶也是认可同意的(完全信任生存配偶的所有作为)。另一个原因是认为合同并不能完全约束生存配偶,生存配偶还是可能违约的,也达不到目的。
此外,在采纳遗嘱 + 合同方案之前,混合家庭还要考虑是否曾经签署过婚前或婚后协议,该类协议也可能约定如何处理遗产。夫妻之间所有的协议都应当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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