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事先指定受益人的文件之后,也要根据家庭情况的变动更新文件。例如,如果签署了事先指定受益人的文件,但不幸的是,指定的受益人已经过世,这时,签署人应当尽快更新文件。
在银行签署了去世后支付命令之后,要根据家庭情况变动及时更新文件。举一个事例,在婚姻存续期间,妻子开设了一个银行账户,签署文件事先指定先生作为受益人。二人离婚,根据离婚协议,该银行账户中的资金属于妻子。之后,妻子忘记做修改,妻子去世时,银行认为前夫应该获得银行账户中的资金,妻子的个人代表拿出离婚协议和其他证据跟银行抗辩,耗费了很多的时间和费用。
又例如,如果保单持有人(被保人)的寿险保单上指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前配偶,在发生离婚的情况下,一些州(例如华盛顿州)的法律会自动取消前配偶的受益权。一些人忘记更改。一些人认为州法会自动更改,自己没有必要联系保险公司,这会留下几个隐患,例如:
A. 即使州法会自动取消前配偶的受益权,谁是接替的受益人呢?如果不联系保险公司更改保单,之前指定的第二顺位的受益人就会接替成为受益人,这是保单持有人所希望的吗?如果之前没有指定第二顺位的受益人,保险公司的格式合同条款将适用,很可能,保单持有人的遗产将获得保险赔偿(根据遗嘱或法定继承被分配)。
B. 如果保单是基于联邦法律,州法可能并不适用,前配偶的受益权可能不会被自动取消。
C. 如果在美国之外(例如中国)办理离婚手续,一些州(例如华盛顿州)不愿意承认中国的离婚手续,可能不会自动取消前配偶的受益权。
D. 州法也会改变,保单持有人的居住州也会改变,导致不确定性。
所以,大家需要定期、及时(特别是家庭情况变动后)审阅、更新事先指定受益人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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