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要考虑遗产不足够分配的情况
如果立遗嘱人未及时更新遗嘱,或出现遗嘱抗议导致遗产被用来支付律师费、个人代表的费用、或立遗嘱人有较高的债务,会出现可供分配的遗产少于遗嘱中的指示的情况。
例如,如果父亲在遗嘱中指示将自己独自拥有的房产留给生存配偶,将自己的退休金账户中的余额留给妹妹S,给之前婚姻的儿子和女儿各5万现金。父亲过世后,除了房产、退休金账户之外,其遗产中只有7万的现金,那么生存配偶、妹妹S是否需要按比例补偿儿子和女儿,使儿子和女儿各获得5万现金呢?还是所有继承人按比例减少?
如果需要适用州法的,州的法律通常首先保护特定赠与(例如:房产、退休金账户、钻石项链等是特定赠与),然后才是非特定赠与(例如兜底的赠与)。在同一级别(例如:所有赠与都是特定赠与的情况下),通常要求所有继承人按比例减少各自的份额。我们的建议是:与其依靠州法及其解释,不如在遗嘱中写清楚。
遗嘱要考虑债务的承担
立遗嘱人去世时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债务(例如:医院帐单、信用卡帐单、房贷等)。如果立遗嘱人将自己单独拥有的、有贷款的房产留给继承人A,通常A同时继承贷款(即:由继承人A继续偿还贷款)。如果立遗嘱人希望用遗产中的现金先偿还贷款,让继承人A获得还清贷款的房产,其需要在遗嘱中明确指示。
如果父亲生前向雇主公司借了20万,谁来偿还呢?如果遗产中有足够的现金,可以指示个人代表用该现金来偿还。如果遗产中没有足够的现金,但包含一个房产(继承人是大儿子A)、一些股票(继承人是二儿子B),是两个儿子各负责偿还10万债务吗,还是按照获得的遗产的价值比例承担债务?如果A拿不出现金,他是否要出售房产?总之,父亲需要在遗嘱中明确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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